通知公告

关于做好2025年上半年贵重仪器设备申购集中论证的通知

发布时间: 2026-07-23 10:10:55

校内各单位:

为加强贵重仪器设备(单台套价值10万元及以上)统筹配置,提高使用效益,避免重复购置,同时提高申购论证效率,现组织开展院级、校级集中申购论证。

现根据《兰州大学贵重仪器设备申购论证实施细则》(校设〔2024〕2号),启动学校2025年上半年贵重仪器设备申购集中论证工作,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
1.单台套价值10万元至100万元的贵重仪器(含软件),由学院等二级单位负责组织院级集中论证并填写附件1,其中单价40万元及以上设备论证须有相关职能部门参与。论证结果提交OA系统“兰州大学贵重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审批表”。

2.单台套/单批次价值100万元及以上的贵重仪器(含软件),由学院等二级单位负责组织院级集中论证并填写附件1-3,论证结果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,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牵头,组织专家针对各单位提交的论证材料进行校级评审论证,通过校级集中申购论证的提交OA系统“兰州大学贵重仪器设备可行性论证审批表”。

3.校、院两级论证中专家组须对如下情况从严把关:(1)不纳入学校共享实体平台统一管理的;(2)预期年使用机时较低的;(3)学校已有类似设备且使用机时和效益较低的;(4)可通过校内外共享或调剂、购买服务等方式解决使用需求的;(5)本单位校内大型仪器使用效益考核不合格的。

4.各单位须在论证通过一年内提交仪器设备采购申请。超过一年的,须重新组织论证。

5.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,加强组织,确定专人负责。对申购材料进行内部论证把关,根据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、学科发展的客观需要,结合实验场地、人员配备、安全防护、现有设备等客观条件,通过专家论证会等形式充分论证。

请各单位于2025年4月11日前将附件1-3电子版发送至lzulab@lzu.edu.cn,纸质版(一式一份,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)提交至贵勤楼B318。